欢迎访问宁波进口商品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 资讯动态>公示公告

集散中心配电房气体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来源:


集散中心配电房气体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W-2018-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产品及供货期限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范围

1

集散中心配电房气体灭火器采购项目

一批

消防设施的供货、安装及售后

供货期限:30天。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经营或投标产品。

2、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商(必须有授权书)

3、本项目的设计、验收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五楼(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710;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710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7楼

联 系 人:邬骏腾

电    话:0574-8681289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王晓岗

电  话:0574-8688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