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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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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进口市场货源平台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


    采购编号:TC2018QT1097

    发布日期:20181019

    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保税区进口市场货源平台法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标包:1

    服务内容:引入律师团队共同建立货源平台项目的风控体系,律师团队主要从法律层面负责项目合规性审查、模式的风险预警及把控、项目中与不同合作方的权责明晰以及相关协议的起草与审核、平台发生纠纷后的救济等。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宁波保税区进口市场货源平台法律服务专项服务费20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的资格标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法律服务所,且全体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2014-2016年度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承诺书);(2)拟派往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资格。(3)投标人入围后必须在宁波大师范围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多个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9:00-11:0013:00-16:00

    四、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每份售价为 300 人民币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随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户名: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于2018年10301400之前递交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10301400分在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开始。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参加

   八、采购人:

   名称: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会展路1813

   联系人姓名:曹慧玮

   九、采购代理公司:

   名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

   联系人姓名孔佳钰

   电话:0574870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