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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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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活动及中东欧综合馆运营临工使用服务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


      市场活动及中东欧综合馆日常运营期间,经常要使用到一定数量的临工,且该临工的使用具有计划性与不可预见性两方面的特征,为规范临工使用,拟以服务外包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来实施此部分的工作,按照宁波进口商品中心《宁波进口中心公司物资及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相应条款执行。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市场活动及中东欧综合馆运营临工使用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9、10号馆

3、采购单位: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要求:

(一)工作内容:

1、中东欧运营:仓库整理、商品堆放、货架拆装、收发货等。

2、营销活动:活动物料搬运、整理;活动展(器)具搬运、摆放搬运、摆放;过期物料拆除等。

3、展会活动:参展(器)具搬运、摆放;物料、商品搬运、摆放、回收;展会现场安保等。

(二)工作时间:

8小时工作制,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工作按要求完成。

(三)操作方式:

1、计划性工作:我司提供一份计划性人工使用表,根据此计划安排的工作进行。

2、不可预见性工作:我司根据需要,临时要求人员到位,原则上要求2小时人员到位。

(四)结算方式

1、由我司提出用工需求,根据实际用工数量每周书面确认。

2、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用工数量,确认后开具发票。

(五)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报价要求:

(一)日人工报价(含半天、整天、加班、节假日);

(二)响应时限及全天候确保人数;

(三)小工年龄段

(四)服务承诺:

1、服务期限本招标期内(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伤人、伤物或自伤事件,均由该服务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选择对象:

展览搭建、物业管理、物料搬运、劳务派遣等相关企业;

(二)相关要求:

1、服务商必须承诺服务期限一年以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伤人、伤物或自伤事件,均由该服务商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物品须轻拿轻放,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2、根据2小时响应时间的限制,以服务商公司驻地就近、响应时间为优先原则;

(三)日人工费用300元以内;

(四)服务商须给临工购买相应保险。

五、按照宁波进口商品中心《宁波进口中心公司物资及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相应条款,须将报价单以密封形式递交:

六、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00(北京时间)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19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9号馆3楼会议室(宁波市江东区会展路181号),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谈判。

八、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科斌

联系电话:0574-8799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