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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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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宁波进口商品市场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关于促进进口商品市场发展的实施办法》(甬保经发﹝2019﹞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做好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申报对象】符合申报项目的进口商品市场企业。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前,逾期视同放弃。

【补贴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项目:对新引进的进口消费品类国内行业龙头企业,

在注册起三年内年进口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一般贸易)、进口分类统计表、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2.申报项目:对企业租用进口商品市场展示办公用房的,其每平方米年进口额达到1000美元、2000美元和4000美元的,分别给予展示办公用房实付租金30%、50%和80%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特别提醒】本项目是否达标,由我司负责筛查后通知企业,企业申报时无须提供进口关单或进口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3.申报项目:对通过认定的*综合馆,给予实付租金100%

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给予50%的装修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特别提醒】如果是以年进口额申报认定的,是否符合综合馆认定条件,由我司负责筛查后通知企业,企业申报时无须提供进口关单或进口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盖章):

1)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或经过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若以年销售额申报认定)。

2)租金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

3)装修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装修合同、装修发票复印件、装修款支付凭证、装修决算报告书、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4. 申报项目:对通过认定的*中东欧馆,给予实付租金100%

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给予50%的装修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

1、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进口证明文件。

2、租金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

3、装修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装修合同、装修发票复印件、装修款支付凭证、装修决算报告书、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5.申报项目:对一般贸易消费品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中东欧消费品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区内保税仓库租金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仓库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一般贸易)、仓库租赁合同、仓库提供的租金明细表、仓库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6. 申报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建设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对经核准的市场企业一般贸易进口代理费和通关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每家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联系人负责解释。

申报材料(盖章):企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报关委托协议复印件、进口报关单(一般贸易)、费用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承诺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送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楼713室

联系人:朱小宇 86820065

 

(三)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7. 申报项目:鼓励企业在进口商品市场开展营销模式的创新。对通过认定的*新营销新零售创新展馆,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或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按展厅软硬件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

1、 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过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进口额海关证明文件、从事新营销新零售业务的情况说明和证明。

2、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购买与新营销新零售业务相关的软硬件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四)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8. 申报项目:企业设立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商品馆得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或盖过政府相关部门正式授权为国家馆,且已从宁波口岸进口该授权国消费品不少于10万人民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运营补贴1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授权书复印件、承诺书。

受理邮箱:110530101@qq.com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地址:保税区创业大厦715


【申报企业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申报补贴的企业,须在进口商品市场注册入驻且无任何欠费。

(二) 对同一企业符合《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11号)同类条款的,给予从高不重复享受奖励。本通知当中第(一)项中第2、3点租金补贴,企业可从高不重复享受。

(三) 对在进口商品市场两个片区均有展厅的企业,分开考核,但考核用数据不重复计算。

(四) 申报补贴的企业,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在进口商品市场连续经营5年以上。

 

【展馆定义】

(一) *综合馆,指年进口额超过200万美元或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性商品展馆;

(二) *中东欧馆,指中东欧消费品年进口额超过10万美元的展馆。

(三) *新营销新零售创新馆,指创新商业销售模式,依托互联网,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线上服务和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融合模式,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或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展馆。

 

【进口额海关证明文件】

疫情期间,宁波海关数据管理科将该文件办理方式改为网上办理(受理邮箱nbhgsjglk@163.com,联系电话89091431)。网上申办时,单位介绍信(盖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须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附件:

1、附表1《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

2、附表2《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核定表》

3、《承诺书》


文件及表格可在网站(/upload/202003/16/202003161603193281.doc)自行查询下载。



附表1:

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展位号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入驻时间

 

上一年度实付租金金额

 

法人代表

 

电话

 

工商注册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补贴、奖励类别

 

补贴理由及

补贴金额

(政策依据、补贴要求等)

 

 

 

证明材料清单

1、

2、

3、

4、

5、

 

宁波进口商品

市场运营公司

审核意见

资格审查意见:

 

 

联合小组审核意见: 

 

 

财务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联席会议意见:

                                  

                                    年   月   日




附表2:

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核定表

(限展馆认定项目填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单位

 

负责人

 

申请单位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成效等)

 

 

 

 

 

申请要求

(政策依据、要求事项)

 

 

 

相关材料

1、

2、

3

4、

5、

6、

宁波进口商品

市场运营公司

审核意见

部门意见:

 

 

 

                             

联席会议意见:

 

 

 

           

                  

 

 

承诺书

致: 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保税区《关于促进进口商品市场发展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我公司现就                                          事项,按规定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全部申请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保证在宁波保税区运营管理的宁波进口商品市场连续经营至少5年。

三、若违背上述两条承诺,保证无条件全额退回已领取的上述补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