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电台、电视台广告合同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电台、电视台广告合同
三、采购内容:
1、根据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的推广活动宣传需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期间投放本地电台、电视台广告。包括电台100.8全年整点报时广告,电视台广告包括公交移动电视全天循环播放3个月和区府楼宇广告3个月,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费用总计21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地处北仑,顾客主要针对当地群体。宁波北仑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地唯一一家电视电台媒体,其在新闻传播,受众覆盖、活动策划组织方面有绝对优势。通过与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的深度合作,不仅能够通过官方媒体提高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的美誉度,而且能够利用其庞大的粉丝群,扩大市场知名度,快速集聚人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要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地址: 北仑区恒山路596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波保税区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6812146
地址: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7楼
七、监督小组单位:采购监管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574- 86820087
地址:宁波保税区大厦7楼703室。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2月 8日至2020年12月 14 日止。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监督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