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进口商品市场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甬保经发﹝2019﹞3号文件《关于促进进口商品市场发展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对象】符合申报项目的进口商品市场企业。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前,逾期视同放弃。
【补贴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项目:对新引进的进口消费品类国内行业龙头企业,
在注册起三年内年进口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进口分类统计表、承诺书、委托书。
2.申报项目:对企业租用进口商品市场展示办公用房的,其每平方米年进口额达到1000美元、2000美元和4000美元的,分别给予展示办公用房实付租金30%、50%和80%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特别提醒】由我司根据海关数据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
3.申报项目:对通过认定的*综合馆,给予实付租金100%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给予50%的装修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特别提醒】由我司根据海关数据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盖章):
1)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经过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年度消费品销售额统计表(以年度销售额申请认定的)。
2)租金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
3)装修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装修合同、装修款发票复印件、装修款支付凭证、装修决算报告书、承诺书、委托书。
4. 申报项目:对通过认定的*中东欧馆,给予实付租金100%
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给予50%的装修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
1、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进口报关单。
2、租金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
3、装修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装修合同、装修发票复印件、装修款支付凭证、装修决算报告书、承诺书、委托书。
5.申报项目:对一般贸易消费品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中东欧消费品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区内保税仓库租金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仓库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进口分类统计表、仓库租赁合同、仓库提供的租金明细表、仓库租金发票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6. 申报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建设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对经核准的市场企业一般贸易进口代理费和通关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每家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企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报关委托协议复印件、进口报关单(一般贸易)、进口分类统计表、费用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7. 申报项目:鼓励企业在进口商品市场开展营销模式的创新。对通过认定的*新营销新零售创新展馆,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或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按展厅软硬件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特别提醒】由我司根据海关数据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盖章):
1、 认定申报:项目核定表(附表2)、经过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年度消费品销售额统计表(以年度销售额申请认定的)、从事新营销新零售业务的情况说明和证明。
2、补贴申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购买与新营销新零售业务相关的软硬件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承诺书、委托书、其他相关材料。
(四)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8. 申报项目:企业设立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商品馆得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或盖过政府相关部门正式授权为国家馆,且已从宁波口岸进口该授权国消费品不少于10万人民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运营补贴10万元。
申报材料(盖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口报关单、授权书复印件、承诺书、委托书。
【申报企业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申报补贴的企业,须在宁波进口商品市场注册入驻且无任何欠费。
(二) 对同一企业符合《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11号)同类条款的,给予从高不重复享受奖励。本通知当中第(一)项中第2、3点租金补贴,企业可从高不重复享受。
(三) 对在进口商品市场两个片区均有展厅的企业,分开考核,但考核用数据不重复计算。
(四) 申报补贴的企业,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在进口商品市场连续经营5年以上。
【定义】
(一) *综合馆,指年进口额超过200万美元或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性商品展馆;
(二) *中东欧馆,指中东欧消费品年进口额超过10万美元的展馆。
(三) *新营销新零售创新馆,指创新商业销售模式,依托互联网,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线上服务和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融合模式,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或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展馆。
附件:
1、附表1《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
2、附表2《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核定表》
3、《承诺书》
4、《进口分类统计表》
5、《委托书》
文件及表格可在网站(www.nftzmart.com)公告栏自行查询下载。
联系人:张奔奔 0574-86995185
朱小宇 0574-86820065 (申报项目6)
邮箱:110530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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