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关于促进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常年馆提升发展的实施办法》(宁开商﹝2022﹞24号)文件精神,在企业自主申报基础上,2022年度宁波中东欧常年馆专项补贴(第二批)已经审核通过,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4日
联系单位: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990549
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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