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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大”目标,全力打造进口美妆国际贸易大平台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


      12月10日,浙江省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工作交流会在宁波进口商品中心10号馆三楼举办,省药监局领导,省药化审评中心和省药检院有关领导,杭州市局,宁波、湖州、金华、舟山和义乌市5个备案点所在地的市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夏群介绍了保税区进口化妆品产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及主要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胡国权介绍了进口化妆品备案和监管工作;省药监局一级巡视员陈智慧肯定了宁波备案点自3月5日运作以来的工作,并总结了宁波的三个工作特点:

① 服务优。9个月时间里,出台化妆品备案指南,完善操作系统,设立统一专窗, 开通检测绿色通道,为提升效率提供了保障。

② 亮点多。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意见,推出19条具体服务举措,在溯源二维码、化妆品保险方面推陈出新,实施商务秘书托管,充分利用有限空间资源,促进企业的飞速发展。

③ 力度强。地方政府、管委会在财力上给予了极大保障,推出许多惠民利民的举措,围绕建设进口化妆品国际贸易大平台建设,在短时间内建成宁波进口美妆集合展厅,为建设进口化妆品国际贸易大平台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推动浙江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表率。



      会议期间,省药监局一级巡视员陈智慧、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胡国权、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夏群一起参观了位于宁波进口商品中心10号馆三楼的美妆集合展厅。

      与会代表现场还考察了宁波保税区进口化妆品跨境电商OTO线下自提店、1688平台、宁波进口美妆防伪溯源体系。




打造进口美妆国际贸易大平台

宁波这么做:


锁定“美妆集聚、服务样板

 信誉龙头、消费示范”四大目标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

以宁波受理点落地为契机,全力打造

“进口美妆集聚区” “行政服务样板区”

“品质信誉龙头区” “放心消费示范区”

推进进口美妆国际贸易平台高质量发展


1、顺应产业新需求 打造进口美妆聚集区

围绕宁波化妆品跨境进口总量不断增长态势,研究确定《关于开展集成服务助推宁波保税区进口化妆品产业发展的意见》,顺时应势,设立浙江省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宁波受理点,促进跨境进口与一般贸易进口相互融合,服务“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在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成500平米进口美妆集合展厅,提升展会拓市效率,吸引36家企业近百个商品入驻;在郑州、徐州、南宁、浙江等地建成36家保税区直销中心,完善线下营销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检测费用给予5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为进口化妆品企业承保产品责任险,累计最高赔偿额2000万。


2、优化营商作表率 打造行政服务样板区

出台《进口化妆品备案工作指引》,在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受理专窗,做到备案服务有章可循、高效规范、统一透明,提高企业申报的成功率,至11月底,备案受理点已审查各类申请110件,19家企业57个产品成功获得首次备案凭证。支持进口化妆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允许进口化妆品企业适用商务秘书托管,2020年1至11月份,共新设化妆品批发企业204家,同比增长13%,其中办理进口化妆品商务秘书托管172家。与专业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对接,促成开通检测绿色通道,降低检测费用,提高检测效率,至11月底,已有12个产品享受绿色检测通道带来的便利。


3、政企融合促规范 打造品质信誉龙头区

与海关通力合作,开发保税区进口化妆品“防伪溯源”平台,推行“防伪溯源”二维码,实现进口非特化妆品“源头可追溯、数据可集成、信用可查询”。消费者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了解进口化妆品的具体信息。初步实现了跨境化妆品和一般贸易化妆品防伪溯源试点。实施进口非特化妆品企业量化分级监管,引导进口化妆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到目前为止,对20家重点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了风险等级量化工作,其中A级企业3家,B级企业17家。


4、创新机制汇合力 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区

采取“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凝聚管理合力、“严格执法+手段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品牌培育+示范引领”构建消保格局的多种措施,探索构建与进口化妆品“源头地”相匹配的放心消费立体保障新机制。将进口化妆品经营企业全面纳入“放心消费在浙江”各类示范创建工作体系;通过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在全国率先推出跨境电商“真品险”专属险种,免除化妆品消费的后顾之忧;制定实施《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方案》,制定全国首份《跨境电商O2O线下自提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进口化妆品消费信心不断提振,行业信用信息不断公开,“进口商品源头地、放心消费示范区”的区域消费品牌已经唱响。